物业租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物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物业管理费用的交纳、物业管理义务的承担、房屋修缮责任、转租的约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等条款。因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在很多情况下业主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在签订有物业管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规定物业管理方面的义务由谁承担,如物业管理费用由谁交纳,不遵守业主公约、未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决定而影响其他业主的,由谁承担责任等。
承租人如果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作为出租人的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出租人承担责任后,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由承租人承担责任,业主可以依法向承租人追偿。
物业证书分为三级:物业管理师 助理物业管理师 物业管理员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可以考物业管理员;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可以考助理物业管理师;
取得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联系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的,可以考物业管理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