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的办理与管理
配合执行市国土房管局颁发的《广州市物业服务经理执业信用考核记录暂行办法》。
二、证书的办理机构
由市国土房管局授权协会统一颁发、管理与年检。
三、证书的使用对象
小区、大厦的管理处正、副主任或经理(每个项目1-3名),不包括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员级别人员。
四、证书的功能
类似于司机的驾驶证,由项目负责人持证使用。
五、证书的费用
符合条件,免费办理。
六、证书的办理程序
各物业公司到协会网站(www.gzpma.com)下载申请表填写盖章后,提交资质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到协会秘书处办理。
同时提交申请办理证书人员的小1寸彩色近照各1张。
注:领取证书后,请在各证书第2页《物业项目及变更记录》中的第一栏“物业项目名称”处加盖服务企业单位公章,证件方可有效使用。
七、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天河区体育西路1号峰源大厦附楼608室
电话: 85583084、85585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