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弃管小区电梯的日常管理及防盗工作,该办法规定,通过政府招标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企业,专门负责弃管小区高层电梯的日常维修后保养工作。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行为,社区要及时向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报告,公安、执法等部门对偷盗或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对物业弃管过渡期电梯费的收缴,该办法规定,电梯维保、年检费用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每户每年按照100元标准承担,不足部分由办事处、社区统计后,报区政府批准补贴。电费或日常维护费用如有结余部分,作为电梯维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为确保居民缴费率,经小区业主大会同意,该办法鼓励居民采取持卡乘坐电梯的管理方法,交费的业主持卡就可乘坐电梯。对于政府回迁小区涉及电梯大、中修等费用,由街道向政府打报告,由政府出资补贴维修资金。伴随越来越多高层住宅的拔地而起,电梯的维修与养护,特别是回迁居民入住的高层住宅、物业弃管小区高层住宅的电梯安全运行问题尤为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