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宇物业 > 资料文档 > 面积缺斤短两可否拒交物业管理费

面积缺斤短两可否拒交物业管理费

入住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或面积缺斤短两,可否拒交物业管理费?

  首先我们要认清两种法律关系,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存在的是房屋买卖关系,而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的是物业委托管理关系,二者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

  房屋质量问题与面积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由于商品房买卖而产生的,与物业
公司并无直接联系,业主不能据此拒交物业管理费。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应由开发商与业主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解决,如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则构成了对物业管理合同的违反,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履行义务,交纳物业管理费。

  作为业主,一定要注意住房消费过程中的房屋买卖关系与物业委托管理关系,出现不同的问题由不同的责任人承担违约责任。除房屋交付时存在这个问题之外,在房屋维修方面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希望业主能够辨清责任的承担者,避免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互相推诿,应该让承担责任者无法推托,以便业主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Posted @ 2010-2-8 10:15:04  阅读( 83)  评论( 0)  
最新更新
  • 物业租赁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 物业公司如何制定楼层清洁工作?
  • 超过半数业主同意 业主也可以炒掉物业公司
  • 交易会物业出租注意哪些事项 ?
  • 物业租赁

  • 最新评论
    输入验证码查看评论信息
    昵称 验证码
    <内容请勿超出2000个字,快捷键:Ctrl+Enter>
    公司名片
    广州虹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公共服务业
    联系电话:020-37234915
    传真号码:020-37236861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493号
    公司网址http://www.homyu.com
    电子邮件homyu168@163.com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持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策划,室内装饰及设计,园林绿化及设计,环保技术开发。批发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个人简介
    日期控件
    文章搜索
    聚合索引
    产品系列
  • 服务项目
  • 保安服务
  • 保洁服务
  • 家政服务
  • 中介代理
  • 工程维修
  • 版权所有:广州虹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佳脉科技 粤ICP备08037075号